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1-03-30浏览次数:306
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历了从国家“统包统分”到“自主择业”、“双向选择”的发展过程。从97年后,普通高校基本上都实行了招生“并轨”,对于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后招收的学生毕业时,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、政策的指导下,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,也就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(即在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签定了有效的协议书的毕业生),有高校所在地的省教育厅统一发放报到证;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,毕业时报到证将被直接开回毕业生生源所在的县、市。